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5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0号)精神,福建省的地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适用分级管理,由设区市级以上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行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由有关部门(单位)报省级人社部门备案后,报人社部。按照上述备案管理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地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服务对象变更为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事宜,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可直接咨询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591—8756873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咨询服务电话:0591-87537006。


阅读:2244